在我們的一生中,有許多情況需要進行檔案轉遞,然而人事檔案應該如何轉遞?有什么要求?我們并不清楚正確的流程,從而導致不正確的檔案轉遞,造成無效,甚至無法存入新的檔案接收機構中。
例如在考取研究生后,無論是應屆生還是往屆生,都需要將檔案調到相應的研究生院校中,研究生院校會給考生存檔機構寄調檔函,或將調檔函交給考生,然后以公對公的形式提取考生檔案,進行機要轉遞。
除升學性質外,入職國企、公務員、事業編等公職類型,單位都會要求調取你的個人檔案,一是審核時需要,二是確認入職后需要進行檔案轉遞。另外在職稱評定時需要檔案進行政審、辦理落戶時也需要檔案材料審核。
檔案需要轉遞時,應到檔案接收地人才服務中心或單位開具《調檔函》,并加蓋公章, 一般開具調檔函需要攜帶材料:本人身份證、畢業證、報到證及單位出具的轉檔證明。不同地區要求材料也是不同的,可以提前電話至人才服務中心咨詢。
需注意調檔案時要注意不要超過《調檔函》的有效期限,通常為30天,檔案必須密封并有檔案管理資質的單位或存檔機構加蓋密封章,才可按機要形式進行公對公轉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