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委)、郴州市規劃局、永州市規劃建設局:
為貫徹落實《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于印發2016—2020年建筑業信息化發展規劃綱要的通知》《國家檔案局全國檔案事業發展“十三五”規劃綱要》《湖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事業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綱要》《湖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智慧住建”發展規劃(2018—2020)》《湖南省“十三五”城建檔案發展規劃》等文件要求,加快湖南省建筑業信息化發展,推進建設工程檔案電子化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總體目標
以黨的十九大精神為指導,以房屋建筑和城市基礎設施數據庫建設為重點,用信息技術改變傳統的城建檔案工作模式,建立和完善數字城建檔案館,推進可公開的城建檔案信息共享,探索BIM、云計算、大數據等新技術在城建檔案領域的運用發展,推進信息技術與檔案工作深度融合,逐步實現對城建檔案的全過程監管和建設工程檔案在線驗收、歸檔的目標。
二、工作要求
(一)加快館藏城建檔案數字化工作。按照“清除舊賬,不欠新賬”的原則,加快推進館藏重要城建檔案的數字化工作。
(二)全面開展建設工程檔案電子化工作。將建設工程電子文件管理納入全省工程項目動態監管平臺,實現參建各方建設工程文件的電子化和在線交互、簽批,實現工程建設項目電子文件全過程信息化監管和在線預驗收。
(三)建設工程電子文件應與建設工程同步形成,建設單位在移交工程檔案時,對于項目在線直接形成的電子文件部分,城建檔案管理機構可只收集電子檔案,不再要求將其制成紙質文件或掃描文件等歸檔;其他部分仍然執行紙質檔案和電子檔案接收雙套制。
(四)規范建設工程電子檔案驗收程序,進一步簡化審批手續,為企業、公眾提供便捷的一站式服務。各地城建檔案管理機構應對外公布建設工程電子文件接收方式,對符合要求的建設工程電子檔案,應予以接收并出具認可文件。電子檔案接收后,應按要求轉存脫機保管,一式三套(封存保管、異地保存和提供利用各一套)。
(五)對運用BIM技術設計、施工的建設工程,建設單位應向當地城建檔案管理機構移交BIM模型交付成果和電子檔案。
三、保障措施
(六)加強組織領導。各地要將城建檔案數字化和電子化工作納入建設系統信息化和“智慧住建”統籌安排,協調有關部門解決城建檔案數字化和電子化所需經費,配備必要的技術人員,確保城建檔案數字化和電子化工作有序推進。
(七)嚴格標準規范。館藏城建檔案數字化工作按照國家檔案局發布的《紙質檔案數字化規范》(DA/T31—2017)執行。建設工程電子化工作按照住建部發布的《建設電子文件及電子檔案管理規范》(CJJ/T117—2017)執行。各地要結合實際,盡快出臺本地區推行建設工程檔案電子化工作實施細則。
(八)加強安全風險防范,確保電子文件和電子檔案收集歸檔、交互、傳輸、移交等環節符合保密管理要求,保障檔案信息數據真實、完整、安全,避免檔案資源流失、篡改、泄密或不當擴散。要以容災為目標,開展數字檔案資源異地異質備份。
(文章轉載于湖南省人民政府門戶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