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解合同的發展史,做好合同檔案管理工作。合同是一種人與人合作事項的憑證,是當事人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關系的協議,所簽訂的合同內容,明確雙方合作時需要履行權利義務的方式,即保護了各方的利益,又減少了后期事宜的糾紛,一般具有一種的法律效應。合同在古代就有出現,亦稱契約,出現的早期合同履行主要靠得是習慣與精神契約,是一種合作得形式主義。后期出現了法律,合同才正式進入了法律保護。
合同在我國出現很早,西周時期,合同寫于木片或者竹片上,一劈為二,雙方各執一半為據。隋唐之后便不限于“合同”二字,使得合同驗證標記更加嚴密,方便辨別。唐代之后,押字于合同。有文化者簽其名,不識字者標記“十”、“七”“0”、等字樣。而現代得合同更為嚴格,在法律形式上,合同分為要式合同與非要式合同二類。要式合同是必須根據法定的形式或手續進行訂立合同,非要式合同不要求根據法律上特定的形式訂立的合同。
作為企業,一般合同形成是由合同承辦人負責,在起草、審核、審批以及履行合同時,需要經過一系列復雜的環節,合同具有法律效應,又是合作的憑證,是企業正規發展的資料,其價值不言而喻,妥當管理與歸檔是必然的。
檔案條款解讀
新《檔案法》第五章 “檔案信息化建設”,一共 7 個法條,其中第三十六條規定 “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應當積極推進電子檔案管理信息系統建設,與辦公自動化系統、業務系統等相互銜接?!薄⒌谌艞l規定 “電子檔案應當通過符合安全管理要求的網絡或者存儲介質向檔案館移交。檔案館應當對接收的電子檔案進行檢測,確保電子檔案的真實性、完整性、可用性和安全性?!薄⒌谒氖畻l規定 “有條件的檔案館應當建設數字檔案館” 以及第四十一條規定 “國家推進檔案信息資源共享服務平臺建設,推動檔案數字資源跨區域、跨部門共享利用?!?br />
新《檔案法》主要涵蓋了檔案信息化建設、建設數字檔案館、電子檔案管理信息系統建設、檔案數字化共享利用、檔案移交接收的檔案管理戰略。
同檔案是一個企業、組織檔案的重要組成部分,為進一步強加企業合同檔案信息化建設工作,建立檔案信息資源共享,提高合同管理水平,逐步實現公司合同管理工作的規范化、制度化、流程化、科學化的合同檔案管理方式,會博通合同檔案管理系統被眾多中大企業所使用。
一個好的企業合同管理系統對于一個企業來說是至關重要的,能夠實現企業從合同起草、簽約、履約、歸檔、共享、移交、注銷等合同全生命周期管理。打造“線上檔案管理工作臺”有效解決合同檔案管理“互聯互通”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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